社体运协字〔 〕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各行业体协秘书处、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推广和普及拔河运动,定于2015年4月至11月举办2015年全国拔河新星系列赛(8个分站赛、1个总决赛),现将竞赛总规程印发给你们,请积极组队参赛。
请各承办单位按照竞赛规程的要求,制定印发分站赛竞赛规程,广泛动员各单位组队参赛。
中国拔河协会
2015年3月24日
竞赛总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分站赛
1、2015 年4月25 —26日,在山东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举办2015年全国拔河新星系列赛(莱钢站);
2、2015年5月9—10日,在鞍山钢铁集团举办2015年全国拔河新星系列赛(鞍钢站);
3、2015年5月23—24日,在重庆市举办2015年全国拔河新星系列赛(重庆站);
4、2015年5月23—31日,在河南省平顶山市举办2015年全国拔河新星系列赛(平顶山站);
5、2015年7月18—19日,在北京市举办2015年全国拔河新星系列赛(北京站);
6、2015年9月19-20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举办2015年全国拔河新星系列赛(富阳站);
7、2015年9月20—23日,在中国石油锦西石化公司举办2015年全国拔河新星系列赛(锦西站);
8、2015年10月24—25日,在广东省惠州市举办2015年全国拔河新星系列赛(惠州站)
(二)总决赛
2015年11月21—22日,在广东省惠州市举办2015年全国拔河新星系列赛总决赛
二、竞赛项目:公开组600公斤级(参赛队员性别不限)
三、参赛资格:
每支队伍主力队员(上场不少于6名队员)自2008年1月1日至今未参加过中国拔河协会主办的赛事(新星系列赛除外)。
四、运动员资格:经过有资质的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的人员均可参赛,性别不限。请自行上人身意外保险,出现医疗、意外事故,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五、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定的《拔河竞赛规则和裁判法》。
(二)各参赛运动队须着统一服装参赛。
(三)比赛使用国际拔河联合会认证的荷兰产邓禄普牌拔河道。
(四)赛事承办单位自行组织分站赛,中国拔河协会进行专业指导和赛事监督,仲裁、裁判员由协会统一选调。
六、录取与奖励:
(一)建议每个分站赛录取前八名予以奖励。
(二)每个分站赛前两名的队伍有资格参加总决赛,取得前两名的队伍如有放弃参加总决赛,则按成绩递补。
(三)2014年全国拔河新星系列赛总决赛前四名的队伍有资格参加总决赛。
(四)总决赛录取前六名予以奖励,颁发奖金:第一名6000元/队,第二名5000元/队;第三名4000元/队;第四至六名各3000元/队。
七、经费
各参赛队伍差旅、食宿自理,可自行安排食宿,也可以通过承办单位安排食宿,标准由各分赛区确定,原则上不超过200元/人/晚。
八、报到与离会
(一)各参赛队赛前1天13:00以前到赛区报到,参加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议。具体会议地点待报名后通知。
(二)比赛结束后即可离会。
九、有关联系方式:
(一)莱钢站:
山东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向东
传真:0634-6820991 手机:18663491677
(二)鞍钢站:
鞍山钢铁集团 联系人:李松
电话:0412-6729585 传真:0412-6322884
(三)重庆站:
重庆体育用品联合会 联系人:张良书
传真:023—61665151 手机:13368191830
(四)平顶山站:
河南省平顶山市体育局 联系人:崔飞
手机:15937570999 传真:0375-6163167
(五)北京站:
北京市地坛体育馆 联系人:苗智
电话:010-64294193 传真:010-64268315
(六)富阳站: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拔河协会 联系人:唐航军
电话:13968171637 传真:0571-63491226
(七)锦西站
中国石油锦西石化公司 联系人:尚龙
电话:18042915997
(八)惠州站:
广东省惠州市体育局 联系人:谢宜康
电话:0752-2850319 传真:0752-2850317
(九) 总决赛:
广东省惠州市体育局 联系人:谢宜康
电话:0752-2850319 传真:0752-2850317
中国拔河协会秘书处:
电话:010—87182169 传真:010—67133577
email: tugofwar@sohu.com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归中国拔河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