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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2013年全国拔河精英赛暨新星系列赛总决赛仲裁和裁判的通知

2013-10-29 18:09 体总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各行业体协秘书处,有关单位:

  2013年全国拔河精英赛暨新星系列赛总决赛将于11月7日至11日在江苏省赣榆县体育馆举行,根据比赛的需要,现将选调裁判员名单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仲裁委员会

  主 任:苏宝生(社体中心)

  委 员:张 娜(中国拔河协会)、曾祥俨(冶金体协)、毛英俊(石油体协)、徐永宁(江苏)

  二、裁判员名单:

  总裁判长:崔 同(安徽)

  副总裁判长:张 涛(江苏)、张学疆(石油体协)

  裁判长:吴奕波、计凯、武尚波(河北),田力华(辽宁,女),弓胜予(河南),张华(女,重庆),李保卫、陈光、徐国芝(女)(石油体协)

  见习裁判:张潇、闫鹏、陈阳、孙钢(北京),张瑜(女,河北)

  辅助裁判:5人,由承办单位选派。

  三、报到和离会

  请被选调人员于2013年11月7日抵达赣榆县杏坛大酒店(地址: 赣榆县青口镇黄海路和鸥翔路交汇处向北50米)报到。

  (一)交 通:从赣榆县汽车南站(北站)乘出租车15分钟(约15元)即到。

  (二)联系人:董自全 18360698869

  2013年11月11日12:00前离会,请自行购买往返票,并将抵离信息报中国拔河协会秘书处。不能按期报到或离会,请联系中国拔河协会秘书处。

  四、经费

  见习裁判往返差旅费、食宿费由派出单位负责,其余被选调人员往返差旅费(火车硬卧/动车/高铁二等座标准,如乘飞机,按照火车硬卧标准报销)由大会负担,比赛期间食宿以及当地交通费由大会负担。被选调人员一律不得带随行人员,如带随行人员,大会不予使用。

  五、其他:

  (一)被选调人员须统一着大会配备的上装,请自带黑色运动裤,自备白色运动鞋。

  (二)被选调人员应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

  以上不详之处请与中国拔河协会秘书处联系。联系电话、传真:010-67186867。

  中国拔河协会(章)

  2013年10月25日

  抄送:江苏省赣榆县文化广电体育局  

(责任编辑: 裴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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