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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3年全国拔河锦标赛的通知

2013-05-08 12:16 体总网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举办2013年全国拔河锦标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各行业体协秘书处:

  根据2013年全国拔河比赛竞赛计划,中国拔河协会定于2013年7月4日至7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举办2013年全国拔河锦标赛,现将竞赛规程印发如下,请积极组队参赛。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2013年5月6日


 

  2013年全国拔河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拔河协会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呼和浩特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呼和浩特市足球协会

  内蒙古如意树公司

  四、比赛日期和地点

  2013年7月4-7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举行

  五、竞赛项目

  (一)室内赛(使用邓禄普拔河道):

  1、公开组(专业):地方和行业的队伍均可参赛。

  女子组:500公斤级、540公斤级

  男子组:560公斤级、600公斤级、

  640公斤级、680公斤级

  混合组:600公斤级

  2、地方组(业余):非行业的队伍可以参赛。

  女子组:540公斤级

  男子组:600公斤级

  混合组:600公斤级

  (二)室外赛(草地,地方和行业的队伍均可参赛):

  男子组:600公斤级、640公斤级

  六、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行业体协及各有关单位。

  七、参加办法

  (一) 各单位参赛队数不限。

  1、男子组每队可报12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兼指挥1人、训练员1人、男运动员9人(含替补1人);

  2、女子组每队可报12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兼指挥1人、训练员1人、女运动员9人(含替补1人);

  3、混合组每队可报13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兼指挥1人、训练员1人、男运动员5人(含替补1人)、女运动员5人(含替补1人)。

  (二)参赛运动员最多可以兼两项(混合除外),如有兼项,请在报名表上注明。

  (三)参赛运动员年龄不限,身体健康,选手报到时须出示地市级以上医院体检健康证明。

  (四)所有参赛人员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没有保险一律不得参赛。

  (五)各参赛队到会后交参赛保证金3000元,无违反赛会纪律赛,后如数返还。

  八、费用  

  (一)报项费:500元/项/队于报到时交大会。 

  (二)各参赛队差旅费自理。比赛期间食宿(双人间)及比赛交通费每人每天160元,不足部分由大会补贴。各队必须在大会提供的地点食宿。    

  (三)单间差160元/人/天。

  (四)提前报到和逾期离会食宿标准为200元/人/天。 

  (五)超编人员食宿费标准为200元。

  九、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定的《拔河竞赛规则和裁判法》。

  (二)各参赛运动队须着统一服装参加开、闭幕式和比赛。  

  (三)各运动队比赛中只可使用大会提供的公用防护服,或可选择不用防护服。

  十、兴奋剂检查

  (一)比赛期间将抽取男、女各三个单位的1名运动员进行兴奋剂检测,各单位有责任和义务积极配合检测工作,在接到检测通知书后,按照要求携带身份证明进行尿检。

  (二)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会将检测结果通知到中国拔河协会,对检测结果呈阳性的运动员,将严格按照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反兴奋剂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十一、录取和奖励

  (一)各级别录取前6名给予奖励,不足6队减1录取。 

  (二)向获得前3名的运动队颁发奖杯、奖牌和证书,第4至6名颁发奖杯和证书,其他运动员将获得参赛纪念证书。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具体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四)获得男子600公斤级、640公斤级,女子540公斤级,混合600公斤级前4名的队伍获得参加2013年全国拔河精英赛的参赛资格,如有不能参赛,按成绩递补或由中国拔河协会协调安排。  

  十二、报名、报到和离会  

  (一)报名:参赛单位请将报名表、反兴奋剂保证书(可以从中国拔河协会官方网站上下载)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于2013年6月1日前分别邮寄(或传真)并发电子邮件报中国拔河协会和呼和浩特市体育局,同时将500字以内参赛单位简介、参赛队全体人员5寸合影1张报呼和浩特市体育局。

  1、中国拔河协会  

  地 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9号  邮 编:100763 

  传 真:010-67186867  电 话:010-67186867、87182169

  电子邮件:tugofwar@sohu.com  

  网站地址:www.tugofwar.org.cn 

  联 系 人:苏宝生、张 娜 

  2、呼和浩特市足协

  地 址:呼和浩特新城区赛马场北路呼和浩特体育场(新)

  东门3楼

  电 话(传真):0471—6526853 邮 编:0100053

  电子邮件: 622001738@qq.com

  联 系 人:申弘宇 手 机:15034932216

  (二)报到  

  1、报到时间

  (1)裁判于7月4日报到;

  (2)各参赛队于7月5日报到,并领取相关资料。

  运动员报到时须交验身份证、地市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赛前身体健康证明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2、报到地点(入住)

  (1)裁判员入住宾馆:凯莱迪商务会所

  地址:新城区阿尔泰游乐场北侧

  联系电话:薛文明 联系人:13190604000

  (2)运动队入住宾馆:浩翔贵宾酒店

  地址:海东路与东二环交口往北500米路西

  (3)组委会联系人:申弘宇 电 话:15034932216

  3、各队应于报名同时将返程票预定单报大会接待组,以便及时办理订票服务,逾期自行解决。联系人:申弘宇

  4、接 站:薛文明 联系人:薛文明

  电 话:13190604000

  (三)离会:各队于2013年7月8日12:00前离会。 

  (四)比赛结束后,承办单位应及时将秩序册、成绩册各5份及比赛总结、成绩磁盘各1份报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十三、裁判员  

  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辅助裁判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四、其他  

  比赛的转播权和赛事相关图片和文字资料的版权属于主办单位,主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运动员的图片、录像等进行旨在促进拔河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推广活动。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归中国拔河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报名表

(责任编辑: 裴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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