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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2012年全国拔河新星系列赛总决赛仲裁和裁判的通知

2012-11-09 22:13 体总网

  社体运协字〔2012〕112号

  关于选调2012年全国拔河新星系列赛总决赛仲裁和裁判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各行业体协秘书处,有关单位:

  2012年全国拔河新星系列赛总决赛将于11月15日至19日在江苏省赣榆县体育馆举行,根据比赛的需要,现将选调裁判员名单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仲裁委员会

  主 任:苏宝生(社体中心)

  委 员:曾祥俨(冶金体协)、毛英俊(石油体协)、邢凤茹(辽宁)、徐永宁(江苏)

  二、裁判员名单:

  总裁判长:崔 同(安徽)

  副总裁判长:赵全胜(河北)、张 涛(江苏)

  裁判长:董云戈(内蒙)、宋传翠(江苏、女)、袁 嘉(北京)、吴奕波(河北)、徐国芝(辽宁、女)、李迎利(辽宁、女)、王 钧(山东、女)、杨明(浙江)

  播音员:由承办单位选派1人。

  裁判员:8人,由承办单位选派。

  三、报到和离会

  请被选调人员于2012年11月15日抵达 赣榆县金苑大酒店(地址: 赣榆县青口镇盛世路18号)报到。

  (一)交 通:从赣榆县汽车南站(北站)乘出租车15分钟(约15元)即到。

  (二)联系人:闫 格 15861281025

  2012年11月19日12:00前离会,请自行购买往返票,并将抵离信息报中国拔河协会秘书处。不能按期报到或离会,请联系中国拔河协会秘书处。

  四、经费

  实习裁判往返差旅费由派出单位负责,其余被选调人员往返差旅费(火车硬卧/动车/高铁二等座标准,如乘飞机,按照火车硬卧标准报销)由大会负担,比赛期间食宿以及当地交通费由大会负担。被选调人员一律不得带随行人员,如带随行人员,大会不予使用。

  五、其他:

  (一)被选调人员须统一着大会配备的上装,请自带黑色运动裤,自备白色运动鞋。

  (二)被选调人员应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

  以上不详之处请与中国拔河协会秘书处联系。联系电话、传真:010-67186867。

  中国拔河协会(章)

  2012年11月7日

  抄送:江苏省赣榆县文化广电体育局

(责任编辑: 裴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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