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2年8月31日至9月1日
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二、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拔河协会
四川省双流县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
双流县体育局
中国国际体育旅游公司
四、参加单位
(一)香港、澳门、台湾拔河俱乐部或企业拔河队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行业体育协会的企业拔河队或拔河俱乐部
五、竞赛项目
公开组:600公斤级。
六、参加办法
(一)原则上每单位可派1队参赛。每队可报12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兼指挥1人、训练员1人、运动员9人(含替补1人)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选手报到时须出示地市级以上医院体检健康证明。
(三)所有参赛人员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保险,没有保险一律不得参赛。
七、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际拔河联合会最新版的《拔河竞赛规则和裁判法》。
(二)比赛为室内拔河比赛,赛道为荷兰邓禄普赛道。
(三)各参赛运动队须着统一服装参加开、闭幕式和比赛。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各单项录取前6名给予奖励。
(二)向获得前3名的队颁发奖杯、奖牌和证书,第4—6名颁发奖杯和证书。
九、报名、报到和离会
(一)报名:参赛单位请将报名表(可以从中国拔河协会官方网站上下载)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于2012年8月15日前报中国拔河协会,同时将500字以内参赛单位简介、参赛队全体人员5寸合影1张报中国拔河协会。
中国拔河协会联络方式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9号
邮政编码:100763
传 真:86-10-67133577
电 话:86-10-87182169,67186867
电子邮件:tugofwar@sohu.com
网站地址:www.tugofwar.org.cn
(二)报到
参赛人员请于 2012年8月29日或30日(13:00前)报到。报到时须交验身份证、地市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赛前身体健康证明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三)离会
各队于9月2 日12:00前离会。如需预定返程车票,请于报名时报大会接待组,逾期自行解决。
十、费用
(一)各参赛队差旅费自理。港澳台队伍在赛区的食宿、交通由大会免费提供;大陆队伍在赛区食宿交通标准为150元/人/天。
(二)提前报到、逾期离会和超编人员费用请自理,食宿标准为180元/人/天。
十一、裁判
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十二、其他
比赛的转播权和赛事相关图片和文字资料的版权属于主办单位,主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运动员的图片、录像等进行旨在促进拔河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推广活动。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归中国拔河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