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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调2012年全国拔河锦标赛仲裁和裁判的通知

2012-05-14 20:35 体总网

  社体运协字〔2012〕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各行业体协秘书处,有关单位:

  2012年全国拔河锦标赛将于6月7日至11日在浙江省舟山市举行,根据比赛的需要,现将选调裁判员名单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仲裁委员会

  主 任:苏宝生(社体中心)

  副主任:扬平原(浙江省体育总会)

  委 员:曾祥俨(冶金体协)、毛英俊(石油体协)、

  邢凤茹(辽宁)

  二、裁判员名单:

  总裁 判 长:崔 同(安徽)

  副总裁判长:沙冶石(辽宁) 张学疆(石油体协)

  裁 判 长:赵全胜(河北)、孙建华(辽宁)、武卫东(内蒙)、朱波(山东)、张涛(江苏)、郭钊荣(广东)、周 海(深圳)

  编排记录长:李 峥(北京)

  裁判员(见习):李保卫(石油体协)

  播音员:由承办单位选派1人。

  辅助裁判:8人,由承办单位选派。

  三、报到和离会

  请被选调人员于2012年6月7日18:00前抵达到舟山报到。

  (一)地址:舟山世豪海景大酒店,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1321号。

  (二)酒店联系人:张丽丽 手机电话:13758040820

  大会接待部联系人:练海军 电话:0580-2280795,13967215888

  请于6月11日13:00前离会,请自行购买往返票,并将抵离信息报中国拔河协会秘书处。不能按期报到或离会,请联系中国拔河协会秘书处。

  四、经费

  实习裁判往返差旅费由派出单位负责,其余被选调人员往返差旅费(火车硬卧/动车/高铁二等座、飞机6折以下标准报销)由大会负担,比赛期间食宿以及当地交通费由大会负担。被选调人员一律不得带随行人员,如带随行人员,大会不予使用。

  五、其他:

  (一)被选调人员须统一着大会配备的上装,请自带黑色运动裤,自备白色运动鞋。

  (二)被选调人员应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

  以上不详之处请与中国拔河协会秘书处联系。联系电话、传真:010-67186867;87182169

  中国拔河协会(章)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主题词:社体中心 拔河 裁判 通知

  抄送:浙江省舟山市体育局

(责任编辑: 裴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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