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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1年全国U23青少年拔河邀请赛的通知

2011-12-06 09:34 体总网

  各有关单位:

  为了促进拔河运动在我国青少年人群的开展,提高青少年的身体健康水平,配合青少年素质教育,定于2011年12月30日至2012年1月2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举办全国U23拔河邀请赛。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积极组队参赛。

  中国拔河协会(章)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2011年全国U23青少年拔河邀请赛竞赛规程

  一、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1年12月30日至2012年1月2日

  地点:浙江警察学院警体馆。

  二、主办单位:中国拔河协会

  三、承办单位:浙江警察学院

  四、协办单位:浙江前卫体协、浙江拔河协会(筹)

  五、竞赛项目:

  U23室内拔河:

  女子组:500公斤级

  男子组:560公斤级、600公斤级

  混合组:560公斤级

  六、参加办法:

  (一)各单位参赛队数不限,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训练员1人,运动员9人(含替补1人)。

  (二) 运动员资格:运动员年龄不超过23周岁,经过有资质的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的人员均可参赛。请自行办人身意外保险,出现医疗、意外事故,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三)每名参赛运动员最多可以兼两项(混合除外),如有兼项,请在报名表上注明。

  七、竞赛办法及要求: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定的《拔河竞赛规则和裁判法》。

  (二)各参赛运动队须着统一服装参加开、闭幕式和比赛。

  (三)室内比赛使用国际拔河联合会认证的荷兰产邓禄普牌拔河道。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录取前六名,前三名获奖单位各颁发证书和奖金,四至六名获奖单位各颁发证书,不足六队减一录取,其他运动员将获得参赛纪念证书。

  1、第一名奖金:2000元;

  2、第二名奖金:1500元;

  3、第三名奖金:1000元;

  (二) 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具体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九、报名、报到:

  (一)报名:参赛单位请将报名表一式两份按报名表内容逐一填写,于12月6日前传真至承办单位,同时将500字以内参赛单位简介、参赛队全体人员5寸合影1张(电子档);自愿参赛责任书(全体队员签名后)报名时交承办单位。

  1、中国拔河协会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9号

  邮编:100763

  传真:010-67133577

  电话:010-87182169,67183764

  电子邮件:tugofwar@sohu.com

  2、浙江警察学院警体部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55号

  邮编:310053

  电话:0571-87787191、87787095

  传真:0571-87787095

  联络电话:0571-87787191 、87787095 传真:0571-87787095

  邮 箱:243866248@qq.com QQ: 243866248;

  联 系 人:周伟昂:13588855933

  沈素娟:13958137605

  姚 俊:15157175199

  邵 安:18767108666

  (二)报到:参赛人员请于2011年12 月30 日到浙江警察学院警官苑报到(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55号,电话:0571-87787095、87787191, 13958137605 联系人:沈素娟),运动员报到时须交验身份证、医院开具的赛前身体健康证明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三)离会:

  各队于2012年1月2日12:00前离会。如需预定返程车票,请于报到时一并报大会接待组,逾期自行解决。

  十、费用:

  (一)各参赛队差旅费自理。比赛期间食宿标准每人每天180元,也可自行安排食宿。

  (二)提前报到和逾期离会食宿费自理。

  (三)超编人员每人每天向大会交纳食宿费200元,并交纳100元竞赛综合服务费。

  十一、裁判员:

  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辅助裁判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二、其他:

  主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运动员的图片、录像等进行旨在促进拔河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推广活动。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报名表

(责任编辑: 裴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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