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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2011“冶力关杯”中国拔河公开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2011-07-06 18:23 体总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各行业体协秘书处、各有关单位:

  为了促进拔河运动的技战术水平的提高,增进拔河运动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现定于2011年7月30日至31日在甘肃省临潭县举办2011“冶力关杯”中国拔河公开赛,目前已有中华台北、蒙古、尼日利亚等拔河队伍报名参赛。现将竞赛规程发给你们,请积极组队参赛。

  社体中心 中国拔河协会

  二 O 一 一 年 七 月 六日

  主题词:社体中心 拔河 公开赛 通知

  抄送:甘肃省甘南自治州人民政府、体育局,临潭县人民政府


 

  竞 赛 规 程

  一、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1年7月30日至31日

  地点:甘肃省临潭县冶力关

  二、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拔河协会

  甘肃省体育局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

  甘肃省临潭县人民政府

  甘肃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甘南州体育局

  甘南州旅游局

  四、参加单位

  (一)受邀请的国际拔河联合会会员单位

  (二)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行业体协

  (三)其他单位

  五、竞赛项目

  女子:540公斤级;

  男子:640公斤级;

  混合:600公斤级。

  六、参加办法

  (一)每个组别接纳的参赛队伍不超过6队,境外队伍优先参赛,境内队伍按报名先后顺序接受。

  (二)原则上每单位每个组别可派1队参赛。男子组每队可报12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兼指挥1人、训练员1人、男运动员9人(含替补1人);女子组每队可报12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兼指挥1人、训练员1人、女运动员9人(含替补1人);混合组每队可报13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兼指挥1人、训练员1人、男运动员5人(含替补1人)、女运动员5人(含替补1人)。

  (三)每名参赛运动员最多可以兼两项,如有兼项,请在报名表上注明。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赛区地处海拔2000米左右,选手报到时须出示地市级以上医院体检健康证明。

  (五)所有参赛人员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保险,没有保险一律不得参赛。

  七、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际拔河联合会最新版的《拔河竞赛规则和裁判法》。

  (二)赛场位于室外,但使用室内比赛用赛道,比赛赛道为荷兰邓禄普赛道。

  (三)各参赛运动队须着统一服装参加开、闭幕式和比赛。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各单项录取前6名给予奖励,不足6队(人)减1录取。

  (二)向获得前3名的队颁发奖杯、奖牌和证书,第4—6名颁发奖杯和证书。

  (三)向获得前4名的队颁发奖金,第一名4000元;第二名3000元;第三名2000元;第四名1000元。

  (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九、报名、报到和离会

  (一)报名:参赛单位请将报名表(可以从中国拔河协会官方网站上下载)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于2011年7月15日前报中国拔河协会,同时将500字以内参赛单位简介、参赛队全体人员5寸合影1张报中国拔河协会。

  中国拔河协会联络方式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9号

  邮政编码:100763

  传 真:010-67133577

  电 话:010-87182169,67183764

  电子邮件:tugofwar@sohu.com

  QQ:656117354

  网站地址:www.tugofwar.org.cn

  联系人:张 娜

  (二)报到

  参赛人员请于 2011年7月28日或29日(13:00前)报到。报到时须交验身份证、地市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赛前身体健康证明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承办单位将为每个参赛单位提供一次兰州至赛区的往返交通,请各参赛单位安排参赛人员统一抵、离兰州,请将抵达和离会信息报承办单位,联系人:丁志远;手机:13893920268;13119402899。

  (三)离会

  各队于8 月1 日12:00前离会。如需预定返程车票,请于报到时报大会接待组,逾期自行解决。

  (四)比赛日程安排(暂定)

  7月28日 报到

  7月29日 报到(15:00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议)

  7月30日 8:30开幕式;9:30比赛

  7月31日 上午比赛,下午参观

  8月1日 12:00以前离会

  十、费用

  (一)报名费:每队500元人民币于报到时交大会。

  (二)各参赛队差旅费自理。比赛期间食宿费由大会免费提供。

  (三)提前报到和逾期离会往返兰州的交通请自理,食宿标准为200元/人/天。

  (四)超编人员每人每天向大会交纳食宿费200元,并交纳100元竞赛综合服务费。

  十一、裁判

  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十二、其他

  比赛的转播权和赛事相关图片和文字资料的版权属于主办单位,主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运动员的图片、录像等进行旨在促进拔河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推广活动。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归中国拔河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报名表

(责任编辑: 裴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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