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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调2011年全国拔河新星系列赛各分站赛裁判人员的函

2011-05-04 14:58 体总网

  社体运协字〔2011〕43号

  各有关单位:

  2011年全国拔河新星系列赛各分站赛目前已经确定,具体如下:

  2011 年5月28—29日,在重庆举办2011年全国拔河新星系列赛重庆站比赛;

  2011年6月16—20日,在新疆克拉玛依举办2011年全国拔河新星系列赛克拉玛依石油站比赛;

  2011年8月13—14日,在河北承德举办2011年全国拔河新星系列赛承钢站比赛;

  2011年8月27—28日,在山东德州举办2011年全国拔河新星系列赛山东德州站比赛;

  2011年9月6—8日,在江苏新沂举办2011年全国拔河新星系列赛新沂站比赛;

  2011年10月29—30日,在江苏赣榆举办2011年全国拔河新星系列赛江苏站比赛。

  为了做好比赛的竞赛组织工作,经商各承办单位,现决定选调以下国家级裁判分别赴各赛区主持裁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裁判名单:

  (一)重庆站:沙冶石(辽宁)、弓胜予(河南)

  (二)克拉玛依石油站:孙建华(辽宁)、赵全胜(河北)

  (三)承钢站:朱 波(山东)、孟昭霞(河南)

  (四)山东德州站:崔 同(安徽)、胡 伟(山东)

  (五)新沂站:张 涛(江苏)、宋传翠(江苏)

  (六)江苏站:裁判选调文件将随全国锦标赛裁判选调文件印发。

  二、报到和离会

  请被选调人员分别在所参加执裁的分站赛的赛前2天报到,赛后1天离会,提前报到和逾期离会费用自理。不能按期报到或离会,请联系中国拔河协会秘书处。

  三、经费

  被选调人员往返差旅费(火车硬卧/动车二等座标准,如乘飞机,按照火车硬卧标准报销。)、比赛期间食宿费由组委会负担。

  四、服装

  被选调人员需自带运动服装、运动鞋。

  五、被选调人员应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

  六、请各单位给予大力支持,做好相关人员的本职工作安排。如不能参加赛事工作,请于赛前一周报中国拔河协会秘书处。

  七、有关联系方式:

  (一)重庆站:

  重庆体育用品联合会,联系人:张良书

  电话:023—61665155;传真:023—61665151;手机:13368191830;QQ1038096107

  (二)承钢站:

  河北钢铁承钢拔河协会,联系人:吴奕波

  传真:0314—4079780;手机:13903246878;QQ:45079498

  (三)克拉玛依石油站:

  中国石油体育协会,联系人:张学疆

  传真:0990—6833327;手机:13999523875;Email:zxjksh@petrochina.com.cn

  (四)山东德州站:

  德州市体育总会,联系人:杨海涛

  电话:0534—2189679;传真:0534—2641739;手机:13375346222;email:yht1968@sohu.com

  (五)新沂站:

  新沂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与体育局,联系人:贾 磊

  电话:0516—88927668;传真:0516—88925274;手机:13952292985;QQ:394473286

  中国拔河协会(章)

  二O一一年五月四日

  主题词:社体中心 拔河 裁判 函

(责任编辑: 裴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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