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机工字〔2011〕11号
机关各分会,各直属工会:
为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深入开展,增强团队凝聚力,营造欢乐和谐的工作氛围,直属机关工会、团委、妇工委决定近期举办国家体育总局“迎接建党90周年”拔河比赛。
5月12日,将召集各参赛单位举行第一次领队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 系 人:张 娜
联系电话:87182169,13901315024
附件:1.拔河比赛规程
直属机关工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拔河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直属机关工会、团委、妇工委
二、承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拔河协会
三、协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局
四、比赛时间、地点
2011年5月27日在训练局田径场
五、比赛项目
拔河600公斤级混合组
六、参加办法
(一)参赛运动员为总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在职工作人员。
(二)机关各分会、各直属单位工会,在职职工50人以内的可联合组队,50人以上直属工会报1队,每队领队1名,教练1人,运动员10名(其中男运动员5人,含替补1人;女运动员5人,含替补1人),鼓励每队中有1名司局以上级别运动员参赛。
(三)各单位参赛运动员报名时应提供自愿参赛责任书。
七、比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定的《拔河竞赛规则和裁判法》。
1、运动员着装要求:
(1)服装规定:参赛运动员应着合适的运动服包括短裤、运动衣、运动长袜或短袜。每支队伍的运动员服装应该是统一的。保护皮肤的服装须穿着在比赛服里面,只有保护腰带可以穿在比赛服外面。锚人的保护服不得超过5厘米厚,自始至终需要穿着在比赛服里面并处于绳子和身体之间。任何保护装备上都不允许有沟、槽或其他有利于锁绳的装置。大会提供公用拔河专用保护服和腰带。
(2)鞋:参赛运动员应着运动鞋,平底,鞋底材料应为橡胶的。
2、运动队组成:每支队伍由8人组成,其中男运动员4人,女运动员4人,8名运动员总体重不超过600公斤。每队可设男女替补队员各1人,替补队员的体重不得超过被替换的运动员的体重,被替换的运动员不得再上场参赛。
3、比赛中犯规规定:
(1)坐地犯规:故意坐地或者滑倒后不能立即恢复正常姿势。
(2)触地犯规:除了脚以外身体其他部位接触地面。
(3)锁绳犯规:任何阻止绳子自由移动的动作。
(4)握绳犯规:不符合规则规定的握绳。
(5)持绳犯规:绳子没有从身体和上臂之间穿过。
(6)姿势犯规:坐在一只脚上或者一条腿上或者双脚没有能够伸向膝盖的前方。
(7)爬绳犯规:双手顺着绳子交替向前移动。
(8)划船犯规:重复坐地同时双脚向后移。
(9)锚人犯规:不符合规则规定的姿势。
(10)训练员犯规:在本队比赛过程中说话。
(11)消极犯规:运动队在比赛过程中未能积极做出应有的努力,长时间处于僵持状态从而影响拔河运动的声誉。如果消极比赛持续了10分钟以上,比赛中止。
(12)出界犯规:在比赛过程中踩到拔河道以外。
在一局比赛中,队伍在被警告两次后再次犯规将被取消资格。在所有犯规规定中,即使只有1名运动员犯规,也视为该队犯规。
4、比赛形式:
比赛采取淘汰赛制,前八名的队伍进入决赛,决赛采取淘汰附加赛排定名次。
(二)比赛使用国际拔河联合会认证的荷兰产邓禄普牌拔河道。
八、录取名次、积分及奖励(奖项设置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参赛单位数目16个以上,录取前8名;参赛单位数目在10-15个,录取前6名;参赛单位数目6-9个,录取前3名。获得比赛规定名次给予颁发证书和奖品。
九、裁判和仲裁
比赛裁判员及仲裁由中国拔河协会承担。
十、报名与报到
各参赛单位在2011年5月10日之前,将报名表和参赛人员自愿参赛责任书(可以从中国拔河协会官网上下载,网址:www.tugofwar.org.cn)等资料,寄送、交换、传真或Email到中国拔河协会:
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9号社体中心226房间
邮编:100763 电话:010-87182169,传真:010-67133577
Email:tugofwar@sohu.com QQ:656117354
联系人:张 娜(13901315024)
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议将于2011年5月26日召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中国拔河协会在得到各参赛单位提交的报名表后提供相应的回执资料,回执资料与报名队员信息一一对应。各运动队参赛时须携带回执资料及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
十一、其他事宜
(一)由于拔河比赛体力消耗较大,凡心血管疾病患者、高血压、肾病、哮喘病、肺气肿、肺功能减退等患者均不能参加比赛。比赛时,如果发现胸闷、头晕、眼睛发黑,要马上停止比赛。
(二)请参加比赛的运动员穿着运动服、运动鞋。
十二、有关处罚
故意违反比赛规则或无故中途退赛,取消该队参赛资格并由组委会给予通报批评。
十三、本规程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