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体运协字〔2011〕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各行业体协秘书处、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推广竞技拔河运动,指导我国拔河运动的健康发展,现定于2011年5月至12月举办2011年全国拔河新星系列赛(6个分站赛、1个总决赛),现将竞赛总规程印发给你们,请积极组队参赛。
各相关承办单位可按照竞赛规程的要求,制定印发分站赛竞赛规程,广泛动员各单位组队参赛。
中国拔河协会(章)
二O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主题词:社体中心 拔河 新星赛 通知
竞赛总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1 年5月14—15日,在重庆举办2011年全国拔河新星系列赛重庆站比赛;
2011年6月16—20日,在新疆克拉玛依举办2011年全国拔河新星系列赛克拉玛依石油站比赛;
2011年8月13—14日,在河北承德举办2011年全国拔河新星系列赛承钢站比赛;
2011年8月27—28日,在山东德州举办2011年全国拔河新星系列赛山东德州站比赛;
2011年9月6—8日,在江苏新沂举办2011年全国拔河新星系列赛新沂站比赛;
2011年10月29—30日,在江苏赣榆举办2011年全国拔河新星系列赛江苏站比赛;
2011年11月下旬,在广东中山小榄举办2011年全国拔河新星系列赛总决赛。
二、竞赛项目:公开组600公斤级(参赛队员性别不限)
三、参赛资格:
每支队伍主体队员(上场不少于6名队员)自2008年1月1日至今未参加过中国拔河协会主办的赛事(新星系列赛除外)。
四、运动员资格:经过有资质的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的人员均可参赛,性别不限。请自行上人身意外保险,出现医疗、意外事故,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五、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定的《拔河竞赛规则和裁判法》。
(二)各参赛运动队须着统一服装参加开、闭幕式和比赛。
(三)比赛使用国际拔河联合会认证的荷兰产邓禄普牌拔河道。
(四)仲裁、裁判员由中国拔河协会统一安排。
六、录取与奖励:
(一)建议每个分站赛录取前八名予以奖励,其中前两名颁发奖金,总奖金不低于2000元人民币;
(二)每个分站赛前两名的队伍有资格参加总决赛,取得前两名的队伍如有放弃参加总决赛,则按成绩递补。
(三)2010年全国拔河新星系列赛总决赛前四名的队伍有资格参加总决赛。
(四)总决赛录取前六名予以奖励,颁发奖金:第一名6000元/队,第二名5000元/队;第三名3000元/队;第四至六名各2000元/队。
七、经费
各参赛队伍差旅、食宿自理,可自行安排食宿,也可以通过承办单位安排食宿,标准由各分赛区确定,原则上不超过200元/人/晚。
八、报到与离会
(一)各参赛队赛前1天13:00以前到赛区报到,参加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议。具体会议地点待报名后通知。
(二)比赛结束后即可离会。
九、有关联系方式:
(一)重庆站:
重庆体育用品联合会,联系人:张良书
电话:023—61665155;传真:023—61665151;手机:13368191830;QQ1038096107
(二)承钢站:
河北钢铁承钢拔河协会,联系人:吴奕波
传真:0314—4079780;手机:13903246878;QQ:45079498
(三)克拉玛依石油站:
中国石油体育协会,联系人:张学疆
传真:0990—6833327;手机:13999523875;Email:zxjksh@petrochina.com.cn
(四)山东德州站:
德州市体育总会,联系人:杨海涛
电话:0534—2189679;传真:0534—2641739;手机:13375346222;email:yht1968@sohu.com
(五)新沂站:
新沂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与体育局,联系人:贾 磊
电话:0516—88927668;传真:0516—88925274;手机:13952292985;QQ:394473286
(六)江苏站:
江苏省社体中心,联系人:虎勇
电话:025—51889196;传真:025—51889195;手机:13851811990;QQ:41927242
(七)总决赛:
广东中山小榄永宁社区居委会,联系人:郭钊荣
电 话:0760-22252564,22121023;传真:0760-22263028;手机:13702308533
(八)中国拔河协会秘书处:
电话:010—87182169;传真:010—67133577;email: tugofwar@sohu.com
QQ: 656117354;手机:13901315024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归中国拔河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