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指导单位:
中国拔河协会
二、主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
三、承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体育服务中心
呼和浩特市盛达体育健身俱乐部
四、时间、地点:
(一)10月12日-15日(12日报到,15日离会)
(二)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五、竞赛项目
600公斤级(男女混合,上场比赛男子、女子各4名运动员)
六、参加单位:
拟邀请全国8支代表队参赛,领队1人、指挥兼教练1人、训练员1人,运动员10人(替补2人),共计13 人。
七、参赛办法
(一)每队报13 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兼指挥1人、训练员1人、运动员10人(含替补男、女各1人);
(二)参赛运动员年龄为成人,但须身体健康有一定拔河基础。各参赛队领队须在领队会上提供运动员自愿参赛责任书并签免责议。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拔河协会审定的《拔河竞赛规则和裁判法》(室内拔河规则);
(二)比赛采用专用拔河道;
(三)竞赛决胜距离为4 米,即赛道中心标记两侧各4米处设第一标志线(为决胜标志线);
(四)第一阶段进行分组单循环赛,第二阶段进行单淘汰赛,决出所取名次。
(五)第一阶段比赛一律采用2局制,2局全胜得3分,1胜1负各得1分,2局全负得0分:第二阶段比赛采用3局2胜制;
(六)循环赛积分名次将按照下列办法确定:
1、比赛积分:预赛中积分最高的队伍率先进入半决赛;
2、胜场次:若两队积分相等,则获胜场次多的队伍进入半决赛;
3、警告次数:如若两队获胜场次相同,则获得警告次数少的队伍优先进入半决赛。(比赛获得警告数为一支队伍参加该级别比赛获得的警告总数);
4、队伍总体重:如若警告次数仍相同,则总体重小的队伍优先进入半决赛;
5、掷币或抽签:如果上述均不能判定胜负,参加半决赛的资格将通过掷币或抽签决定。
九、竞赛规则
(一)拔河技术规则
1、握绳
运动员不得握绳子两个外侧标记以内的位置。在比赛开始时,第一位运动员应该握绳子靠近外侧标记的位置。不得在绳子上打结或者系圈,也不得将绳子系在运动员身体的任何部位上,将绳子交叉视为系圈。比赛开始时,应该将绳子拉紧,中心标记对准地面中线。
2、拔河姿势
除了锚人,每个运动员都应该赤手自然握绳,掌心向上,绳子从身体和上臂之间穿过。其他任何妨碍绳子自由运动的握绳称为锁绳,为犯规行为。脚伸向膝盖的前方,全队应自始至终保持这一姿势。
3、锚人姿势
队尾的运动员称为锚人,锚人握绳的方法应该是将绳子沿着身体从后背自下而上斜穿到对面肩上,将剩下的绳子向后向外甩出,以使绳子的多余部分可以自由移动。锚人应该自然握住绳子固定的部分,双手掌心向上,双臂自然前伸。允许锚人将绳子置于保护腰带下方,这不构成犯规。
(二)替补队员的条件与程序
1、替补行为只能发生二次,男女各一次,替补行为只能发生在该队首场比赛后,被替换下的选手不允许参加该队的后续任何比赛。
2、替补程序,替补选手和被替换队员必须向主裁判申请,经核准符合替换条件的,方可实施替补行为。
(三)比赛队的最少人数
由于不得进行第二次替换行为,所以如果发生了第二次受伤,允许该队以7名运动员继续比赛。但如果比赛队运动员少于7人则不得继续参加比赛;
(四)比赛服装、运动鞋:
1、选手需着统一运动服装上场比赛。
2、拔河比赛鞋底为平底,由橡胶或类似材质制成(不能带有钉齿)。
(五)比赛中犯规规定
1、坐地犯规:故意坐地或者滑倒后不能立即恢复正常姿势。
2、触地犯规:除了脚以外身体其他部位接触地面。
3、锁绳犯规:任何阻止绳子自由移动的动作。
4、握绳犯规:不符合规则规定的握绳。
5、持绳犯规:绳子没有从身体和上臂之间穿过。
6、姿势犯规:坐在一只脚上或者一条腿上或者双脚没有能够伸向膝盖的前方。
7、爬绳犯规:双手顺着绳子交替向前移动。
8、划船犯规:重复坐地同时双脚向后移。
9、锚人犯规:不符合规则规定的姿势。
10、训练员犯规:在本队比赛过程中说话。
11、消极犯规:运动队在比赛过程中未能积极做出应有的努力,长时间处于僵持状态从而影响拔河运动的声誉。如果消极比赛持续了10 分钟以上,比赛中止。
12、出界犯规:在室内比赛过程中踩到拔河道以外。
在一局比赛中,队伍在被警告两次后再次犯规将被取消资格。在所有犯规规定中,即使只有1名运动员犯规,也视为该队犯规。
十、录取和奖励
(一)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颁发奖杯和证书。
(二)另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组织奖。
十一、裁判
技术代表、仲裁、裁判长、员由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邀请和选派。
十二、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参赛单位请将报名表(加盖公章),于9月25日前将纸质稿和电子稿报至内蒙古承办单位,联系人:张琳,电话:13704715172,电子邮箱:ddd0987654321@qq.com
(二)报到
1、各参赛队伍请于10月12日下午17点报到,称量体重。
2、酒店地址:另行通知
3、各代表队运动员报到时须交验身份证、有资质医疗机构的体检证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复印件、自愿参赛责任书纸质版(需运动员签名)。
十三、费用
办赛费用由主办单位承担。参赛人员交通费自理,食宿费由大会承担。
十四、联席会议
2018年10月12日19点30,在赛区召开本次领队、裁判、裁判长联席会议。会上将进行抽签。
十五、其他事宜
(一)由于拔河比赛体力消耗较大,比赛时,如果发现运动员胸闷、头晕、眼睛发黑,要马上申请停止比赛。
(二)交通情况:乘坐飞机到呼和浩特机场;乘坐火车到呼和浩特东站或呼和浩特站下车,请提前三天联系通报,大会安排接站,联系人:电话。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报名表
2,自愿参赛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