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拔河协会
二、承办单位:
甘肃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张掖市体育局
民乐县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
民乐县教育体育局
甘肃浩程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四、比赛时间和地点:
1、报到时间:2018年7月14日18:00前
2、比赛时间:2018年7月15日(15:00)至17日
3、比赛地点:民乐县西区广场
备用地点:民乐县全民健身中心篮球馆
五、竞赛项目
新星系列赛公开组600公斤级(参赛队员性别不限)
六、参赛单位
各省、市拔河协会(俱乐部)及有关单位、张掖市各县区等均可组队参赛。
七、参赛办法
(一)公开组600公斤级(参赛队员性别不限):每队可报12 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兼指挥1人、训练员1人、运动员9人(含替补1人);
(二) 参赛运动员要求18周岁至55周岁(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至200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身体健康者,报到时需交验身份证和当地医疗部门体检健康证明。参赛队员必须签订自愿参赛责任书,在领队会前由各队领队统一上交组委会。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拔河协会审定的《拔河竞赛规则和裁判法》;
(二)比赛采用专用拔河道和专用拔河绳;
(三)竞赛决胜距离为4 米,即地面中心标记两侧各4米处设第一标志线(为决胜标志线);
(四)报名队数在8队以下(含8 队)第一阶段进行单循环赛,第二阶段由第一阶段前4名进行单淘汰赛加附加赛,5名以后的名次按预赛成绩排名;报名队数在8队以上,第一阶段进行分组单循环赛,第二阶段进行单淘汰赛加附加赛,决出所取名次。报名不足4队,则取消该级别的比赛;
(五)第一阶段比赛一律采用2局制,2局全胜得3分,1胜1负各得1分,2局全负得0分:第二阶段比赛采用3局2胜制;
(六)循环赛积分名次将按照下列办法确定:
1.比赛积分:预赛中积分最高的队伍率先进入半决赛;
2.胜场次:若两队积分相等,则获胜场次多的队伍进入半决赛;
3.警告次数:如若两队获胜场次相同,则获得警告次数少的队伍优先进入半决赛。(比赛获得警告数为一支队伍参加该级别比赛获得的警告总数);
4.队伍总体重:如若警告次数仍相同,则总体重小的队伍优先进入半决赛;
5.掷币或抽签:如果上述均不能判定胜负,参加半决赛的资格将通过掷币或抽签决定。
九、竞赛规则
(一)拔河技术规则
1.握绳
运动员不得握绳子两个外侧标记以内的位置。在比赛开始时,第一位运动员应该握绳子靠近外侧标记的位置。不得在绳子上打结或者系圈,也不得将绳子系在运动员身体的任何部位上,将绳子交叉视为系圈。比赛开始时,应该将绳子拉紧,中心标记对准地面中线。
2.拔河姿势
除了锚人,每个运动员都应该赤手自然握绳,掌心向上,绳子从身体和上臂之间穿过。其他任何妨碍绳子自由运动的握绳称为锁绳,为犯规行为。脚伸向膝盖的前方,全队应自始至终保持这一姿势。
3.锚人姿势
队尾的运动员称为锚人,锚人握绳的方法应该是将绳子沿着身体从后背自下而上斜穿到对面肩上,将剩下的绳子向后向外甩出,以使绳子的多余部分可以自由移动。锚人应该自然握住绳子固定的部分,双手掌心向上,双臂自然前伸。允许锚人将绳子置于保护腰带下方,这不构成犯规。
(二)替补队员的条件与程序
1.替补行为只能发生一次,替补行为只能发生在该队首场比赛后,被替换下的选手不允许参加该队的后续任何比赛。
2.替补程序,替补选手和被替换队员必须向主裁判申请,经核准符合替换条件的,方可实施替补行为。
(三)比赛队的最少人数
由于不得进行第二次替换行为,所以如果发生了第二次受伤,允许该队以7名运动员继续比赛。但如果比赛队运动员少于7人则不得继续参加比赛;
(四)比赛服装、运动鞋:
1.选手需着长袖运动服、短裤或长裤上场比赛。
2.拔河比赛鞋底为平底,由橡胶或类似材质制成(不能带有钉齿)。
(五)比赛中犯规规定
1.坐地犯规:故意坐地或者滑倒后不能立即恢复正常姿势。
2.触地犯规:除了脚以外身体其他部位接触地面。
3.锁绳犯规:任何阻止绳子自由移动的动作。
4.握绳犯规:不符合规则规定的握绳。
5.持绳犯规:绳子没有从身体和上臂之间穿过。
6.姿势犯规:坐在一只脚上或者一条腿上或者双脚没有能够伸向膝盖的前方。
7.爬绳犯规:双手顺着绳子交替向前移动。
8.划船犯规:重复坐地同时双脚向后移。
9.锚人犯规:不符合规则规定的姿势。
10.训练员犯规:在本队比赛过程中说话。
11.消极犯规:运动队在比赛过程中未能积极做出应有的努力,长时间处于僵持状态从而影响拔河运动的声誉。如果消极比赛持续了10 分钟以上,比赛中止。
12.出界犯规:在室内比赛过程中踩到拔河道以外。
在一局比赛中,队伍在被警告两次后再次犯规将被取消资格。在所有犯规规定中,即使只有1名运动员犯规,也视为该队犯规。
十一、录取和奖励
(一)录取前8 名给予奖励,颁发奖金奖杯和证书,奖金金额为第一名6000元、第二名4000元、第三名3000元、四至五名各2000元、六至八名各1000元;不足8队减1录取,依次递减。
(二)本次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三)获得公开组前两名的队伍有资格参加全国总决赛,取得资格的队伍如放弃参加总决赛,则按成绩递补。
十二、裁判
比赛裁判长和副裁判长由中国拔河协会选派,其他裁判员由张掖市民乐县选派。
十三、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参赛单位请将报名表(加盖公章)一式两份,于7月10日前电子版发至邮箱:593409801@QQ.com;加盖公章纸质报名表发至:
单位:甘肃省张掖市民乐县教育体育局
邮编:734500
地址:甘肃省张掖市民乐县乐民路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李娜
电话:15390679383;0936—4415957
(二)报到
1.所有参赛队伍于7月14日18:00 前到民乐县扁都口大酒店报到,报到后在驻地称重。
联系人:程莉 电话:13919196158
李娜 电话:15390679383
2.组委会为本次比赛购买专款责任险,各代表队运动员报到时须交验身份证、自愿参赛责任书纸质版(需运动员签名)。
十四、费用
比赛期间食宿标准为:住宿人员150元/人/天,共4天(含14日晚餐);不住宿人员100元/人/天,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补贴,费用于报到时缴清,各参赛队须在承办单位指定地点食宿才享受优惠价格。
十五、联席会议
2018年7月14日(星期六)晚19:00,在扁都口大酒店会议室召开本次领队会。会上将进行抽签,请各队领队准时参加。
十六、其他事宜
由于拔河比赛体力消耗较大,凡心血管疾病患者、高血压、肾病、哮喘病、肺气肿、肺功能减退等患者均不能参加比赛。比赛时,如果发现运动员胸闷、头晕、眼睛发黑,要马上申请停止比赛。
十七、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仲裁委员会成员、裁判员由民乐县教育体育局邀请和选派。
十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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