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国拔河新星系列赛(鄂尔多斯站)
暨第三届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拔河比赛
竞 赛 规 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拔河协会
二、承办单位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体育局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众康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三、时间与地点
2016年8月22日至26日在鄂尔多斯市体育中心举行
四、参加单位
各省(区、市)体育局、拔河协会、行业协会、俱乐部、有关院校均可组队参赛。
五、竞赛项目
比赛设公开组600公斤级、男子640公斤级、男女混合600公斤级三个项目。其中,公开组600公斤级为2016年全国拔河新星系列赛项目。
六、参加办法
(一)按照2016年全国拔河新星系列赛总规程要求报名参赛。
(二)男子组和公开组每队可报12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兼指挥1人、训练员1人、运动员9人(含替补1人);混合组每队可报13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兼指挥1人、训练员1人、男运动员5人(含替补1人)、女运动员5人(含替补1人)。
(三)参赛运动员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并提供2016年度地市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四)参赛运动员须代表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学籍所在学校或户籍所在地区参赛,并提供相应证明。
(五)所有参赛人员须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否则不得参赛。
七、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拔河协会最新审定的《拔河竞赛规则和裁判法》。
(二)各参赛运动队须着统一服装参加开、闭幕式和比赛。
(三)根据报名参赛队数决定赛制,赛前技术会议进行抽签。
(四)比赛使用国际拔河联合会认证的荷兰邓禄普牌拔河道。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新星赛和那达慕赛各组别均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不足8队减1录取。
(二)向获得前3名的运动队颁发奖牌、奖杯和证书,第4至8名的运动队颁发奖匾、证书。
(三)奖金标准:各组别第一名5000元、第二名3000元、第三名2000元、第四名1500元、第五至八名每队1000元。
九、报名、报到和离会
(一)报名
请参赛单位将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后,于8月10日前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至承办单位。同时将300字以内参赛单位简介,全体人员合影(JPG格式,1M以上)及个人照片(JPG格式,100K以上)一起发送。承办单位联络方式:
电 话:18686250802
邮 箱:1418005882@qq.com
联系人:王丽博
(二)报到:参赛人员于8月22日报到(23日练习并召开技术会议,24日至25日比赛)。如需接站请于报名时告知组委会详细抵达信息,逾期未确认请自行抵达驻地。
运动员报到时须交验身份证明、身体健康证明和保险单。
(三)离会:各队于8月26日14时前离会。如需预订返程车票,请在报名表中注明并与承办单位确认,逾期自行解决。
十、费用
(一)各参赛队报到时缴纳参赛保证金3000元,无违反赛会纪律情况,赛后退还。
(二)各参赛队比赛期间食宿由组委会承担。超编人员、提前报到或推迟离会人员,每人每天缴纳食宿费200元。
十一、裁判及仲裁
仲裁和裁判长由中国拔河协会选派,其他裁判人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