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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办2011年全国拔河新星系列赛的函

2010-12-16 17:29

  社体运协字〔2010〕173号

  各有关单位:

  2010年全国拔河新星系列赛的举办,对于推广竞技拔河运动、推动我国拔河运动的健康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促进和展示的作用。为了继续做好这项工作,在体彩公益金的支持下,2011年中国拔河协会将继续举办全国拔河新星系列赛,计划设立6个分站赛、1个总决赛。

  现将2011年全国拔河新星系列赛申办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办条件

  (一)主体:各省、区、市、行业体协拔河项目主管单位或承办过中国拔河协会主办的全国性以上的赛事的单位均可申办。

  (二)优先承办:承办中国拔河协会2011主办的其他国际性、全国性拔河赛事的单位具有优先承办权。

  (三)规模及要求:每个分站赛组织不少30支队伍(省级以上),且每支队伍主体队员(上场不少于6名队员)自2008年1月1日至今未参加过中国拔河协会主办的赛事(新星系列赛除外)。

  (四)裁判:每个分站赛不少于2名国家级裁判,由承办单位推荐、中国拔河协会负责选调;总决赛不少于5名国家级裁判主持竞赛工作,由中国拔河协会负责选调。

  二、确定承办单位

  中国拔河协会将根据地域、时间、规模等有关情况确定承办单位。

  三、赛事组织

  (一)原则上中国拔河协会委托赛事承办单位组织分站赛。

  (二)各赛站如需组织赛前培训,中国拔河协会可根据要求选派专家,差旅(火车硬卧、动车二等座标准)、食宿等由承办单位承担。

  (三)中国拔河协会可根据要求免费提供比赛器材,运输器材所需的往返费用由承办单位承担。

  (四)每个分站可按成绩选拔2支队伍参加总决赛;2010年全国拔河新星系列赛总决赛前4名的队伍自动进入总决赛。

  四、经费

  (一)每个分站赛拨款2万元组织经费,赛区自筹不少于0.2万元优胜队伍奖金;

  (二)总决赛拨款4万元组织经费,赛区自筹不少于2万元优胜队伍奖金。

  五、申办时间

  有意申办2011年全国拔河新星系列赛的单位,自即日起至2011年3月1日止可填写《2011年全国拔河新星系列赛申办表》报送中国拔河协会秘书处,中国拔河协会将于2011年3月15日前确定承办单位并印发总规程。

  六、总结与评优

  各承办单位在本赛站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秩序册、成绩册、赛事总结以及比赛有关图片、音像资料报中国拔河协会,中国拔河协会将在协会官网上予以发布,并进行总结评优,适时予以表彰。

    附件:申办表

  中国拔河协会(章)

  二O一O年十二月十六日

(责任编辑: 裴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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