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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2010年全国拔河精英赛暨新星赛新沂站和总决赛仲裁和裁判函

2010-10-20 08:45

  社体运协字〔2010〕156号

关于选调2010年全国拔河精英赛暨全国拔河
新星系列赛新沂站和总决赛仲裁和裁判人员的函

  各有关拔河项目管理部门:

  2010年全国拔河精英赛暨全国拔河新星系列赛新沂站和总决赛将于2010年12月4—5日在江苏徐州新沂举行,为做好赛事的竞赛工作,拟选调有关人员参加本次比赛的仲裁和裁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仲裁和裁判名单:

  (一)仲裁委员会

  主 任:贺凤翔(中国拔河协会)

  副主任:张 娜(中国拔河协会) (江苏社体中心1人)

  委 员:曾祥俨(冶金体协) 毛英俊(石油体协)

  (二)裁判委员会

  总裁判长:沙冶石(辽宁)

  副总裁判长:崔 同(安徽)盛有福(江苏)

  裁 判 长:武卫东(内蒙)、弓胜予(河南)、郭钊荣(广东)、宋传翠(女,江苏)、张涛(江苏)

  裁 判 员:李保卫(石油、实习)、那巍巍(女,石油、实习)、王锦夫(广东,实习)、江苏省选派8人

  二、报到和离会

  请于2010年12月2日18:00前报到,2010年12月6日离会。提前报到和逾期离会费用自理。(联系单位:新沂市文体局地 址:江苏省新沂市南京路30号;邮 编:221400;电 话:0516—88927668;传 真:0516—88925274;联 系 人:贾 磊;手 机:13952292985;QQ: 394473286)

  三、经费

  选调人员往返差旅费(火车硬卧/动车二等座标准。如乘飞机,按照火车硬卧标准报销。实习裁判差旅自理)、比赛期间食宿费由组委会负担。

  四、服装

  仲裁、裁判须统一着大会配备的服装,请于2010年11月15前将身高、腰围报新沂市文体局,请自带白色运动鞋。

  五、被选调人员应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

  六、请各单位给予大力支持,做好相关人员的本职工作安排。如不能参加赛事工作,请于2010年11月15日前报中国拔河协会。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中国拔河协会(章)

  二O一O年十月十九日

  主题词:社体中心 拔河 裁判 函

  抄 送:江苏省徐州市体育局、新沂市文体局

(责任编辑: 裴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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