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体字〔2010〕4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各行业体协办公室:
根据《关于评选全国拔河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社体字〔2010〕323号)文件精神,经各有关单位推荐和中国拔河协会审核,现决定授予华北制药康欣有限公司等27家单位全国拔河先进单位称号、授予陈素义等62人先进个人称号、授予闫秀玲等53人优秀运动员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为中国拔河运动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1、全国拔河先进单位名单
社体中心 中国拔河协会
二O一O年八月十九日
主题词:社体中心 拔河 表彰 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