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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国拔河新星系列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2010-08-01 15:5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各行业体协秘书处、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推动拔河运动的普及与发展,中国拔河协会定于2010年举办全国拔河新星系列赛。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拔河协会(章)

  二O一O年七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社体中心 拔河 比赛 函

  抄送:徐州市体育局


  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2010年8月13日,在内蒙古呼和浩特举办2010年全国拔河新星系列赛呼和浩特站比赛;

  (二)2010年9月4日,在辽宁省鞍山市举办2010年全国拔河新星系列赛鞍钢站比赛;

  (三)2010年12月4日,在江苏省新沂市举办2010年全国拔河新星系列赛新沂站比赛;

  (四)2010年12月5日,在江苏省新沂市举办2010年全国拔河新星系列赛总决赛。

  二、竞赛项目:公开组600公斤级(参赛队员性别不限)

  三、参赛资格:自2008年1月1日至今未参加过中国拔河协会举办的拔河赛事的基层单位及人员均可组队参赛。

  四、运动员资格:经过有资质的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的人员均可参赛,性别不限。

  五、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定的《拔河竞赛规则和裁判法》。

  (二)各参赛运动队须着统一服装参加开、闭幕式和比赛。

  (三)比赛使用国际拔河联合会认证的荷兰产邓禄普牌拔河道。

  (四)仲裁、裁判员由中国拔河协会统一安排。

  六、录取与奖励:

  (一)每个分站赛录取前四名予以奖励,并颁发奖金;

  (二)每个分站赛前四名的队伍有资格参加总决赛,取得前四名的队伍如有放弃参加总决赛,则按成绩递补。

  (三)总决赛录取前六名予以奖励,颁发奖金:第一名6000元/队,第二名5000元/队;第三名3000元/队;第四至六名各2000元/队。

  七、经费

  各参赛队伍差旅、食宿自理,可自行安排食宿,也可以通过承办单位安排食宿,标准为150元/人/晚。

  八、报到与离会

  (一)各参赛队赛前1天13:00以前到赛区报到,参加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议。具体会议地点待报名后通知。

  (二)比赛结束后即可离会。

  九、有关联系方式:

  (一)呼和浩特站:

  内蒙古圣奥文化体育产业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大街呼和浩特体育场东门

  邮 编:010050

  电 话:0471—6517755

  传 真:0471—6526283

  联 系 人:王巍

  手 机:13171080871

  (二)鞍钢站:

  鞍钢工会

  地 址:鞍山立山区通山街22号甲

  邮 编:114031

  电 话:0412—6729585、6725326

  传 真:0412—6322884

  联 系 人:李松、冯昶

  手 机:13704208313 13904125466

  (三)新沂站和总决赛:

  新沂市文体局

  地 址:江苏省新沂市南京路30号

  邮 编:221400

  电 话:0516—88927668

  传 真:0516—88925274

  联 系 人:贾 磊

  手 机:13952292985

  (四)中国拔河协会秘书处:

  电话:010—87182169

  传真:010—67133577

  email: tugofwar@sohu.com

  QQ: 656117354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归中国拔河协会。

    附件:报名表

(责任编辑: 裴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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