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体运协字〔2009〕79号
关于选调2009年全国拔河锦标赛暨第四届
全国体育大会拔河预选赛仲裁和裁判人员的函
各有关拔河项目管理部门:
2009年全国拔河锦标赛暨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拔河预选赛将于9月9日—10日在江苏省徐州市举行。为做好赛事的竞赛工作,拟选调有关人员参加本次比赛的仲裁和裁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仲裁和裁判名单:
(一)仲裁委员会
主 任:张 娜(女,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委 员:曾祥俨(冶金体协) 江苏1人
(二)裁判委员会
裁 判 长:沙冶石(冶金体协)
副裁判长:胡文戈(山西) 徐永宁(江苏)
裁 判 员:董云戈(内蒙) 武卫东(内蒙) 胡 伟(石化体协) 刘 强(石油体协) 弓胜予(火车头体协) 孙建华(辽宁) 赵全胜(河北) 张 涛(江苏) 周 海(深圳)宋传翠(女、江苏) 孟昭霞(女、河南)
实习裁判:陈 光(石油体协)
辅助裁判:徐州6人。
二、报到和离会
2009年9月7日18:00以前到徐州金达花园酒店报到,9月11日离会。提前报到和逾期离会费用自理。
地址:徐州市湖滨路36号
电话:0516-85605299,13685188232
联系人:刘冬青
三、经费
选调人员往返差旅费(火车硬卧标准。如乘飞机,按照火车硬卧标准报销)、比赛期间食宿费由组委会负担。
四、服装
裁判员须自备白色短袖T恤、深色运动裤、白色运动鞋。
五、被选调人员应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
六、被选调人员请于2009年9月1日前告中国拔河协会能否参加工作(联系电话:010-87182169,传真:010-67133577,联系人:张娜,QQ:656117354,Email:tugofwar@sohu.com)。
七、如需大会代订返程票,请于赛前一周与承办单位联系。
中国拔河协会(章)
二OO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社体中心 拔河 裁判 函
抄送:江苏省社体中心、徐州市体育局